上林县西燕镇寨鹿村民杨某与东敢村*某是朋友关系。*某多年前投资生意,因经营需要,于年4月向杨某借款5万元,约定年底还清所有借款。期间,*某曾还过杨某部分借款,后来,*某因经营不善,到约定的还款期限也未能偿还剩余债务,杨某多次找到*某要债,*某却迟迟未能履约。年5月18日,杨某手持《借款合同》来到西燕司法所,请求帮助调解。
上林县司法局西燕司法所工作人员收到调解申请后,当即联系另一方当事人*某,*某确认欠款一事,并同意由西燕司法所调解。
5月20日,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西燕司法所调解室,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对纠纷案件进行了分析,向*某宣传法律,明法析理,告知他要积极还款。同时,从情理上向杨某说明*某的实际经济状况,要充分考虑到*某的实际情况,理解他的难处。经过调解,双方均同意以分期还款方式,并签订了协议。
自*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,西燕司法所坚持扎实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深入践行“服务为民、司法行*为民”宗旨理念,为平安上林、平安西燕贡献司法行*力量。
丨今日责编:彪子
丨内容来源:西燕司法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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